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出具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子项目投标。(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查)
(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司网站:http://www.gzzjczb.com/上登陆下载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4)每个子项目提供1套报名资料,在《投标报名登记表》中注明报名的子项目。
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